【長者生活津貼2021】社會福利署一向有為年滿 65 歲或以上合資格長者提供生活津貼,在一般情況下,津貼會每月一次存入申請人或其受委人的指定香港銀行戶口。津貼共分為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齡津貼(生果金)3 種類型。編輯整理了各種長者津貼的資助金額、資產上限、申請資格、方法、所須文件及步驟,方便大家協助家人選擇最適合的津貼類型及進行申請,減輕他們的經濟壓力。
1|長者生活津貼2021(長生津)
長者生活津貼(簡稱「長生津」)是社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中津貼金額最高的長者津貼。申請人須經資產審查,如資產及每月入息沒有超過社署所定限額,而又年滿 65 歲或以上則可申請。長生津分為普通及高額兩種,高額比普通長生津的津貼金額多約 1 千元,不過資產限額要求嚴謹得多,申請人可根據自己的資產總值選擇合適類型。

申請資格:
- 年滿 65 歲或以上
- 沒有超出每月收入及資產限額(見上表)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 年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 1 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 56 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 於領取津貼期間,繼續居留香港。
- 沒有領取社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申請步驟:
- 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格
- 填妥並簽署申請表格,連同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見下文),郵寄或親身遞交至社會保障辦事處。
- 社署收到申請後,會安排職員約見申請人以處理有關申請。
*如申請人經醫生證明因精神狀況而未能親自提出申請,並經社署核實,其申請可由社署署長委任一名受委人代為辦理。
所須文件: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申請人銀行存摺第一頁 (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社署只接受個人戶口作為領款用途,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一年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 的離港紀錄及有關個人資料的頁數
- 申請人配偶或同居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的申請人)
2|高齡津貼2021(生果金)
如超出「長者生活津貼」的資產上限,而又年滿70歲,可改為申請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申請人毋須經入息審查,申請門檻低得多,不過津貼金額則比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少一半,每月津貼金額為$1,475。
申領資格:
- 年滿 70 歲或以上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 年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 1 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56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 於領取津貼期間,繼續居留香港。
- 沒有領取社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申請步驟:
- 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格
- 填妥並簽署申請表格,連同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見下文),郵寄或親身遞交至社會保障辦事處。
- 社署收到申請後,會安排職員約見申請人以處理有關申請。
所須文件: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申請人銀行存摺第一頁 (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社署只接受個人戶口作為領款用途,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申請人在緊接申請前一年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 的離港紀錄及有關個人資料的頁數
3|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2021
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是指申請人移居廣東或福建,仍同樣受惠於高齡津貼或長者生活津貼,方便長者在廣東或福建過退休生活。一般情況下津貼會每月一次存入申請人或其受委人的指定香港銀行戶口。
申請人必須親身在香港辦理申請手續,如已移居廣東/福建的申請人基於健康理由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而又能夠提供由公立醫院/診所發出的文件證明其健康狀況,社署會委託其代理機構協助申請人完成申請手續。

每月津貼金額:
視乎申請人申領高齡津貼/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申領資格:
- 年滿 65歲/70 歲或以上(視乎申領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
-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 7 年
- 於領取津貼期間,繼續在廣東(只適用於廣東計劃)/福建(只適用於福建計劃)居留。
- 沒有領取社署「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 並非受合法羈留或在懲教院所服刑
- 如申請人是香港公屋住戶,必須在離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單位或刪除租約上的戶籍。
- 如申領普通/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入息及資產並沒有超過規定的限額(見上文)。
- 在緊接申請日期前連續居港最少 1 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 56 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申請步驟:
- 下載公共福利金計劃申請表格
- 填妥並簽署申請表格,連同近照 2 張及有關證明文件的副本(見下文),郵寄或親身遞交至社會保障辦事處。
- 社署收到申請後,會透過預約邀請申請人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會見及辦理申請手續。
所須文件:
- 申請人的近照兩張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的證明文件副本(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申請人居港/廣東/福建住址的證明文件副本(如租單、住屋開支賬單、政府公函等)
- 申請人香港銀行存摺第一頁副本(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只接受個人戶口,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已定居廣東/福建的申請人如基於健康原因未能回港辦理申請手續,由當地公立醫院/診所發出的證明文件副本
社會保障辦事處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 8:45am 至 1pm;2pm 至 6pm
各區辦事處地址及電話
撰文:E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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